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流通现代化,对农村物流业发展指明发展方向。农村物流业作为融合农村运输、仓储、货运代理、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其发达程度直接关系着农村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也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优质农产品(000061,股吧)日益增多,但是现有的物流服务难以满足农产品尤其是生鲜农产品对物流时效的要求。据对大连市金普新区所做的调研,农村物流企业在向现代物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金匮乏和融资瓶颈,如何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推动农村物流业健康发展,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金融支持农村物流业发展的短板
一是金融服务农村物流业覆盖面狭窄。农村物流通道不畅,物流成本高,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在破解农产品销售难时作用有限。物流企业在提供仓储、运输等服务过程中往往需为客户垫付大量流动资金,其应收账款回收期通常为3至6个月,流动资金缺口大。且物流企业在生产设备更新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网络构建等方面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其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二是有效抵押物不足。大多数仓储物流企业承租厂房做业务,农业资产普遍难以定价、抵押,缺少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固定资产抵押物。据对辖区仓储物流企业抽样调查,以自有厂房实现抵押贷款的仓储物流企业占比不足二成。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质量考核压力下,惜贷现象严重,在贷款方式选择上重抵押、轻担保,有的商业银行停止发放担保贷款,只选择发放抵押贷款,且对中小型物流企业贷款利率定价偏高(通常为基准利率上浮约40%),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三是物流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足。目前农村物流金融和供应链融资产品发展不成熟,商业银行总体对物流企业融资需求重视度不高,缺乏对物流金融产品的深入研究和开发,金融服务与农村物流企业经营特点不相契合。供应链融资产品对核心企业的要求高,且集中在汽车、能源、航运等稳定的大型供应链中,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融资及订单融资业务量都很小,
四是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在银企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商业银行贷前调查成本高,潜在信贷风险大,导致商业银行“慎贷”和“惜贷”,是制约物流企业融资的重要瓶颈。一是农村物流企业信用记录不全面,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出具的信用报告是商业银行评价物流企业资信状况的重要因素,但对于没有贷款记录的物流企业在信用报告上无法体现其信用状况。二是农村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物流信息分散于运输、工商、海关、质检、税务等部门,信用信息分散,银行难以获得物流企业的整体信用评价。
支持中小物流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强化政策配套,完善农村物流担保体系。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农村物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适当减轻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二是建立支持物流企业贷款的专业政策性担保机构,设立贷款担保基金,集中对物流企业银行信贷提供第三方担保,或者对于优质企业给予政策贴息。三是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或者物流企业商会)作用,物流企业向行业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基金,采用“行业协会+企业”的贷款融资模式,形成行业“互保”“联保”机制,降低商业银行直接与中小物流企业合作的风险。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培育农村物流金融市场。一是信贷支持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降低农产品储运过程中的损耗,保障农产品尤其是生鲜农产品的质量。二是信贷支持农村物流网络建设,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为前提,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三是推进互联网与物流企业的深度融合。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整合商品货物产、供、销、运等环节的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物流机械化、智能化发展。四是加强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质押品的品种、数量及价值的实时监管,实现信贷风险的有效预警和防范。
适应融资需求,创新授信模式。商业银行应主动研究现代物流业运营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农村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产品,推动物流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大力推广农村供应链金融。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对业务进行授信,通过核心企业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通过货物分拨、生产配送等环节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增级、融资、担保、结算等服务,推动物流企业将资金流参与到贸易链中,盘活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流,激活整个物流供应链实现良性循环。二是创新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采取预付账款代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物流保理等适合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商业银行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共赢局面。三是拓宽担保抵押物范围。针对仓储物流企业缺乏实体抵押物的特点,将厂房等固定资产抵押扩大为以沉淀货物、货权作抵押,创新推动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权益质押、存货与原材料动产质押等贷款种类,有效解决物流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融资效率。一是推进信用记录建设。运输、工商、海关、质检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对物流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及时完整地记录物流企业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形成覆盖物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二是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物流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针对物流企业的经营特点大力推动信用评估及信用标准制定,建立统一标准的评价指标,便于专业信用评估部门更全面客观地评价物流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三是促进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物流企业信息进行整合,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实现物流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确保信息全面准确,透明可查,提高融资效率。